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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欣喜于“铁腕反腐”,更期待“制度反腐”
作者:唐爱全 律师  时间:2014年12月10日

文/唐爱全

新一届常委的反腐,不论其速度还是力度都让全国人民叫好。从习近平的“打铁论”到“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警示;从王岐山要求“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网上舆情和骂声都要听”,到新任常委张高丽的“如果有人打其亲友旗号办事,不要接待,不要给情面,决不允许给办事”;从高层的不断表态到近一个月来腐败案件的频发……提升了全国人民对新一届常委执政能力的信力,激发了人民对美好未来的向望。
于是,“铁腕反腐”是舆论对新一届常委的最高褒奖之一。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思考:在现行反腐体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之下,之前多少年没能揪出的蛀虫、甚至于是被举报了多少年的蛀虫现在为什么密集地被爆光、处理?如此的“铁腕反腐”其本质是否还仍停留在“人治反腐”、“运动反腐”?而“人治”与“运动”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
所以,我们为“铁腕反腐”叫好,更期待“制度反腐”。
我们找不出理由:喊了多少年的财产公开却一直被遮遮掩掩、一直总是在个别地方“试点”?黑幕止于阳光,腐败止于公开。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很难推进?阻力在哪?还仅是嘴上喊喊以忽悠人民而已?因此,制度反腐首先要推进产公开制度建设!一是官员财产公开。高层应主动做好表率,率先垂范嘛!但同时要考虑到财产公开了,官员的灰色收入少了,没有钱还会有几个去当官?所以,提高公职人员的“阳光工资”高薪养廉也应该是同时考虑的问题。
我们要打造廉洁政府,也要打造廉价政府呀!每年惊人的三公开支是人民无法承受之重。有多少铺张浪费难道不需要公开吗?那可是民脂民膏啊!三公开支的即时公开制度也迫在眉睫啊!
其次,要充分还“民权”于人民,要赋予人民真正的“宪法权利”。废除限制宪法权利一切“子法”,如限制人生自由的《劳动教养制度》、《游行示威法》对游行、示威权利需审批的限制。要充分保障民众的言论自由权,还新闻报导、还主流媒体于人民。现在人民的“六大自由”都不同程度的被控制着,行使了宪法自由后被地方当局处理的案例还真不少。受到伤害了,却不让人“言论”;有了不平事,却没有办法“批评”、“曝光”,这监督权的丧失,是民权的不幸,更是《宪法》苍白无力!主流媒体阵地、党报党刊,作为党的喉舌、党的代言人传达出的是党的声音;而党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什么人民真正的音声却传达不出?为什么满是欺骗与谎言?“你幸福吗”提问遭到抵制,有些事主流媒体一片称赞而网上一片骂声。为什么?
再说,党报党刊为什么要强制订阅?民间无人欢迎却要大量印发,各级党报党刊一个声音,内容雷同率高,这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节能减排”的现代要求?只有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才能释放出制度反腐的巨大力量。
第三,民众的反腐诉求与力量需要通过高效的程序来实现。如王歧山说:“网上舆情与骂声都要听”,可如果没有听怎么办?国家有各级监察机构与部门、有各级法院可为什么还要信访制度?信访不就是人治吗?说明正常维权程序无法畅通,于是告诉人民:你还可以信访!可信访能解决问题吗?不能!无法,只得去“京城”、“省城”上访。在现行法律下,信访也是权利啊,可现实中却被“截访”,甚至于关“黑监狱”!可见,改革现行的监督体系以畅通民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是多么重要!此道不通,必滋生腐败与民怨!
综上,制度反腐才是解决之道,这既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当权者负责!只有通过政改制定属于人民的反腐制度,才能最大程度的限“官权”还“民权”,也只有这样中国的反腐之路才会走得彻底、干净!
“铁腕反腐”我们积极支持,但我们更期待“铁腕”般的“制度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