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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国对高利贷怎么认定?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16年08月19日
我国对高利贷怎么认定?
 《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
 我国目前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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