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隐秘的角落》中的法律知识(三)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关键词:敲诈勒索
三个小孩要求张东升拿30万换视频,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实施流程包括:实施威胁等方法——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被害人基于恐惧交付财产。三个孩子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纪法小问题:某地纪检监察机关曾披露,社会人员凌某偶然发现党员干部吴某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扬言要在网上曝光,吴某很害怕,让老部下出68万摆平此事。吴某此举,如何认定? 在现实的处理当中,社会人员凌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吴某用于“私了”的68万余元,实质是变相受贿。这一下,生活纪律问题演化成职务犯罪了,在犯错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面对一种违法行为,决不能用另一种违法行为来解决。(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