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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特殊收养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特殊收养
1.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收养继子女
4.收养成年人:收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与收养继子女5.单方收养6.隔代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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