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延长假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如何计发?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企业在春节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企业在此期间未安排劳动者工作,适逢工作日或者休息日的,按原工资计发方式处理,并不得强制职工休带薪年休假。 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