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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落实责任和强化保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坚持岗位与职责相对应、问责与免责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既及时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又保护司法人员依法正常履职。《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法官惩戒工作程序,健全调查发现、提请审查、审议决议、权利救济等程序规则,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障有机统一,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细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责任划分标准,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工作程序相关文件,以更好地指导各级法院做好法官惩戒工作。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动在省级层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配合制定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惩戒工作规则,科学设立法官惩戒工作办事机构,健全法官惩戒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平台载体,制定实施细则。

        考虑到纪检监察机关职务违法调查制度与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均有明确法律依据,是两种并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意见》提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对法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审查意见,供纪检监察机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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