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四 关键词:物业公司收取装修配合费 物业公司无论以何种理由向业主收取装修配合费,均没有法律依据。即使业主交纳了装修配合费,该行为也不应视为业主自愿交纳,物业公司应无条件退回该款项。 虽然有些装修配合费系根据业主公约施工管理规定收取的,收费对象大多是装修施工单位,但大多要业主预付或承担。在法律上,物业公司收取装修配合费没有依据,业主可以拒绝。已经收取的,应当退还。 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