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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起算,而不应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起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3.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原件,业主可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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