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家人涉嫌犯罪被关押,您不能犯的八种错误
作者:胡俊 律师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家人因涉嫌犯罪被抓,很多家属不知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正确的选择对家人会有利,错误的做法会害了家人。以下是胡俊律师根据自己执业过程中经历的、了解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常见的的八种错误进行了总结,提醒大家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以便做出正确的选择:
一、观望等待,期待办案机关主动放人。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了,家属收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到派出所询问了办案警察,警察告知:他(她)的问题不严重,现在只是立案审查,查清楚就放了。很多家属信以为真,可等来的不是释放,而是逮捕关押。公安只负责侦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至少你家属是不是请律师,他们不关心,甚至他们觉得“没有律师才好,有律师不利益案件侦查”。观望等待,结果大多不是家人回来,而是逮捕关押。当然,也有很少一部分是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或者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的,但希望完全放在办案机关一边,没有任何人为其申辩。现实中很多案件本身就是无罪的,但最终到法院还是作出有罪判决,因为已经关押很长时间,如果判决无罪,要进行国家赔偿,法院只能找一个勉强沾边的罪名判决有罪,进行“实报实销”。如果有律师早介入,先将人取保候审,自然可以大大降低这种实质无罪却判处有罪的可能。
二、被抓了都要判刑,找律师作用不大。
很多人错误的认为,一旦人被抓就是有罪了,反正都要判刑,请律师也没什么用。辩护律师的主要作用在于:如果无罪,争取早日释放;如果有罪,争取从轻、减轻判处。被刑事拘留、逮捕关押,只是犯罪嫌疑人,还不是罪犯,有罪无罪尚未定论。近年多少被判有罪的冤案经过家人及“罪犯”的不断申诉努力,最终确定是无罪的。不是被抓就一定是罪犯了,现在很多案件经过律师的辩护,无罪释放的也屡见不鲜。当然,现实中大多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还是有罪的,但并非律师就没用了,律师还是大有可为的,比如:未成年人案件,可以争取附条件不自诉;成年人案件,符合条件的可以争取不起诉;情节轻微的案件,在法院阶段可争取免于刑事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争取适用缓刑;大多数案件,可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大多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如果没有律师进行自我辩护,很难进行全面、有效的自我辩护;不熟悉刑事法律,很难找到对自己量刑有实际意义的有利的情节。没有辩护人,很有可能导致量刑过重。
三、遍地撒网,只选择收费最低的。
很多家属遇到事情后,要咨询上十个甚至更我的律师,心仪的律师就是:收费最低的律师。这其实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可能因为您的“廉价选择”而害了您的家人。现在律师市场收费比较混乱,相关收费规定一般只限制最高收费,却没有限制最低收费。很多律师为了生存,不惜成本的搞低收费,一个正常收费上万的案件,我就收三千、五千,可您放心吗?打个比方:一个律师案件最低收费3万元,一年只做10件案件。而另一个律师收费5千,一年做30件案件,二者会是一回事吗?案件花的时候会一样吗?律师的精力会一样吗?办案质量会是一样吗?答案是否定的。收费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不能明显低于大行情,一个律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行收费,我的建议是:要么就堂堂正正的收费,要么就直接进行免费法律援助,不要搞低价收费。这样搞乱了律师服务市场,最终也损害了律师行业,不尽职、不尽责、走过场式法律服务会害死人。
四、对委托律师不信任,四处咨询其他律师。
我接过不下其数类似的咨询,我给对方的答案就是:如果委托了律师就要相信律师,每个律师办案方法不一样、办案思路不一样,只要律师是专业、敬业、细心的即可,有想法和意见可与律师直接交流,如果内心确信您委托的律师不是您想要的律师,您有权利更换律师,而不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委托律师又四处咨询律师,既是对委托律师的不尊重,也是对其他律师智力成果的无视。我的建议就是:要么相信、沟通,要么更换。选择我作为律师也一样,如果您对我的专业性质疑,那很难开展工作,要么配合、要么更换。
五、不管律师办案能力,只看律师有没有“关系”。
家属被抓,希望早日出来,这是家属的迫切心情。于是,很多家属寄希望于律师的“关系”上,认为只要律师有关系,一切都好办。当然,现实中鼓吹关系的律师也大有人在,这也迎合了委托人的需求。中国还是个人情社会,有关系确实能办成很多事,但不要过分依赖“关系”,也要不随便相信别人的“关系”许诺,这一切是未知的、不可靠的。一切靠的还是专业,专业才是立足之本,专业才是可以依赖的。我在2016年初办过三个成功取保候审的案件,均是建立在专业的基础之上,三个案件均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专业意见书,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电话沟通,最后成功取保候审。我没有见过检察官,我也不认识对方;既没有请对方吃过饭,更没有给对方送过礼。只是对方看到我的专业意见、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我说的有道理、采纳了我的意见而已。做律师的或多或少在办案机关都有同学、熟人,但办案要把重点放在案件事实上、法律规定上、办案策略上,而不是“关系”上。承诺关系后,案件办得不满意,最终您找谁呢?合同里面没有这些内容。所以,委托律师应以专业、敬业、细致作为主要考量标准,不要太依赖所谓的“关系”。
六、不问律师办案过程,只求达到结果。
很多人咨询我说:“胡律师,这个案件委托您,能达到什么结果?”、“能不能无罪”、“能不能缓刑”。我的回答基本是一个答案:“在没有实质了解案情之前,我只能告诉您,如果您说的情况属实,法律规定上是……,现在无法预测结果,一切要等我充分了解案情以后,才可以作出初步的判断。”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案情就无法预测、更无法承诺结果。所谓的承诺是虚假的、也是不负责的。刑事辩护律师的价值在于:找到案件的“辩点”,并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为之努力,为当事人争取一个理想的结果。重点在于掌控好办案过程、把握好办案细节,结果不是律师能左右的。律师只有建议权,而裁决权在法官。律师能做的就是: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敬业、细心,提出专业意见,让办案机关尽可能多的采纳自己的意见,从而争取到对当事人有利的结果。
七、只相信熟人介绍,不考虑陌生律师。
很多人找律师都希望找熟人、朋友介绍的律师,认为可依赖。找熟人介绍的律师本身并没有问题,关键要看对方是不是您真正需要的律师,律师最重要的是专业,何为专业?至少是在某一至二个领域擅长、精通。法律领域太多:如刑事、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非诉业务等。一个律师的精力和时间有限,不可能既然擅长刑事辩护、又擅长劳动纠纷、也擅长房产纠纷、还擅长国际贸易业务。很多律师的名片上都将所有的律师业务列举在上,还加上一个“等法律业务”,就像一个医生,今早做外科手术、下午做内科手术、明早治疗风湿骨痛一样,什么都做能专吗?正规大医疗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医生的。所谓的专家,只会是某一至二个领域的专家,而不可能是全科专家。律师也一样,没有时间、没有精力精通所有业务。委托律师要委托其擅长的领域,如果一个熟人介绍一个专打房地产纠纷的律师给您做刑事辩护,您放心吗?不论是熟人介绍,还是自己寻找,专业是第一位的,应重点选择专做一至二项业务的律师,因为这样的律师做的都是同类型的案件,法律法规掌握更透彻、办案经验更丰富。
八、结果不满意,都是律师无能。
再好的律师也不可能让自己的意见在所有办理案件中得到办案机关的全部采纳。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不好区分胜诉、败诉,如果律师认为无罪的案件,结果判决无罪,这是胜诉;如果有罪案件,争取从轻、减轻,也算是胜诉;如果有罪的案件,律师没有找到有利情节而导致重判,这是律师的无能,是一种败诉;如果是无罪案件,律师做罪轻辩护,判决有罪,案件多年后改判无罪,这是彻底的败诉,也是律师的无能;如果案件有罪,律师也进行了有效辩护,但结果不是很理想,无法说是胜诉还是败诉。刑事辩护律师,不能以成败论英雄,关键看过程,是否尽职、尽责,没有疏忽与失误。结果不满意,未必是律师的问题,做刑事辩护律师,谁都希望所辩护的人都无罪释放,但这是不可能的,那是美国、香港影视剧中才有的桥段,现实没这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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