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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料

颜紫君律师
专长领域:
债务追讨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电话:
13825066… (获取律师电话请联系 110网在线客服)
Email:
846818867@qq.com
执行机构: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1、24楼
积分: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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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中共党员,广州本地人,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获法学、环境工程双学士学位、会计资格证,于2020年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

■办案经验:

自2010年起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先后在广东红棉律师事务、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专职执业律师、房地产部秘书长、合伙人,兼任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执法队顾问律师、广东省湖南醴陵商会律师团队负责人、广东省湖南商会化妆品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华南农业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顾问以及多家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的法律顾问。

■媒体采访:

于2014年4月30日受邀参加“法案真相”电视节目中的案例点评采访,该节目于2014年5月18日播出。

■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1、2011年8月,刘某某与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高达1400万,作为原告刘某某的代理人,全面胜诉。

2、2012年12月,周某某与缪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为原告周某某的代理律师,通过诉讼保全查封被告财产,迫使对方在半个月内全额还款,达到原告的诉讼目的。

3、2013年10月,王某某与伍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为原告王某某的代理律师,仅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在对方抗辩“没有交付借款,借条只是借款合同而不是借据”的情况下,全面胜诉。

4、2014年12月,梁某某诉容某某父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为被告容某某(子)二审的代理律师,该案在一审判决容某某父子败诉,两人需连带承担还款义务,通过二审代理,最终反败为胜。

5、2015年3月,黄某某诉判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为被告潘某某的代理律师,在原告提供了借条、转账至证人名下的凭证、证人证言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判决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全面胜诉。

6、2017年11月,陈某诉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容某作为欠款人,于2014年签署了欠条,并且于2015年、2016年、2017年均签了字确认欠条续期,款项未还。在此种情况下,代理被告容某,全面胜诉,不需还原告任何款项。

■刑事案例:

1、2014年3月,肖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涉案冰毒2000克,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作为二审的辩护律师,成功辩护,二审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

2、2014年12月,熊某涉嫌抢劫罪一案,通过一份法律意见书提出无罪辩护意见,熊某于被刑事拘留第37天被无罪释放。

3、2015年3月,外国人K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被告人K某致受害人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通过有力的辩护,成功从轻处罚,K某被处以5个月有期徒刑,判决后10天即释放。

4、2015年4月,林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最初公安认为其涉嫌敲诈勒索8万元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两份有力的法律意见书及一份辩护意见,成功将敲诈勒索改为非法拘禁,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5、2017年6月,陈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通过有力的法律意见书提出无罪辩护意见,陈某于被刑事拘留第20天被无罪释放。

■劳动纠纷案例:

1、2014年12月,在林某等7人与广州维某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仲裁案中作为7位劳动者的代理律师,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有相当难度的情况下,成功代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偿所欠的工资及相应赔偿。

2、2014年9月,在广东御某有限公司与余某之间的劳动纠纷仲裁案中作为用人单位的代理律师,代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赔偿,最后裁决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赔偿5800元,成为少有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赔偿的成功案例。

3、2016年9月,在汪某诉广东某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仲裁案中,作为用人单位的代理律师,在劳动者主张超过25万元请求的情况下,成功获得仅需支付不到3万元的裁决结果。

4、2016年12月,在骆某等6人与广州某甲公司、佛山某乙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案中,作为6位劳动者的代理律师,在两关联公司混同用工,难以认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到法院成功立案受理,一审、二审均全面胜诉,判决两用人单位混同用工,需连带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离婚纠纷案例:

1、2014年4月,杨某某诉钟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作为原告即女方杨某某的代理律师,就钟某某存在家暴等导致感情破裂的因素主张离婚,最终成功离婚且争取到大部分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

2、2014年8月,在方某某及范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原告即女方方某某的代理律师,成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及应得的婚姻共同财产。

■继承纠纷案例:

1、2012年6月,雷某某(母)诉梁某某等四人(子女)继承纠纷一案,作为七旬老人原告雷某某的代理律师,成功争取到被继承人即雷某某丈夫的原本已被被告擅自占有的遗产。

2、2015年1月,颜某某(兄)诉颜某某(妹)继承纠纷一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成功争取到被被告擅自占有多年的村内股权收益。

3、2017年7月,苏某甲、苏某乙与苏某丙等继承纠纷一案,苏某丙于被继承人去世前将被继承人的全部巨额存款转走,因讼争款项于被继承人死亡前被处分,难以认定讼争款项是否属于遗产,且此情况极易被推定为被继承人赠与。在此艰难情况下,代理苏某甲、苏某乙扭转乾坤,成功获得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苏某丙将全部转走的款项返还,同时需要返还利息,并且苏某丙因存在隐匿、侵吞遗产的情形,判其无资格继承该款项。

■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1、2013年2月,余某某诉梁某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作为死者亲属余某某的代理律师,为家属依法争取到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应赔偿。

2、2013年8月,黄某某、曾某某诉王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成功争取到相应车损、人损赔偿,全面胜诉。

2、2014年8月,颜某某诉阮某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作为颜某某的代理律师,为家属依法争取到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应赔偿。

3、2014年6月,黎某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原告黎某某的代理律师,黎某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已向受害者赔偿,本案就车损以及已向受害者赔偿的款项向保险公司追偿,该案结果最终全面胜诉。

4、2014年10月,在李某某等与郭某某等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作为死者家属李某某等的代理律师,为家属依法争取到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应赔偿。

■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1、2013年8月,周某某与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原告周某某的代理律师,成功达成王某某迁出涉案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的诉讼请求,全面胜诉。

2、2014年11月,李某某与黄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卖方李某某的代理律师,在对方黄某某提起反诉要求我方赔偿巨额违约金的情况下,全面胜诉,成功达到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无条件返回房屋的效果。

3、2019年3月,王某与瞿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买方瞿某某的代理律师,在对方王某起诉要求我方承担拒不履行合同的数百万巨额违约金的情况下,灵活运用法律原则,精彩说理,成功达到解除合同,不需承担分文违约责任的效果,且该案的成功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所认可,就此案为颜律师颁发了“业务成果奖”。

■涉外纠纷案例

1、2015年3月,外国人K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被告人K某致受害人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通过有力的辩护,成功从轻处罚,K某被处以5个月有期徒刑,判决后10天即释放。

2、2016年2月,代理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起诉某外国人,外国人所委托运至中国境内的货物被鉴定为固体废物,造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巨大损失,最终判决全面胜诉。

3、2016年12月,代理国内某外贸公司起诉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其被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告知托运至巴西的整个集装箱不见了。但律师查询到该集装箱安然无恙,已在运输其他货物。随后一纸律师函让对方无条件全额赔偿,赢在庭前。

4、2017年8月,代理在中国从商的外国人因银行卡被盗刷一事起诉银行追索赔偿,银行拒不同意调解,认为我方证据不足,但最终法院判决我方胜诉,当事人获得了赔偿款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