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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有哪些法定情形?
作者:杨德明 律师  时间:2009年10月26日
依《合同法》第192条规定,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的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这种法定情形应当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受赠人因过失实施侵害行为的,不在此列;
  (2)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侵害结果严重;
  (3)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他人则不在此列。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这种法定情形应当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
  (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
  (3)受赠人有抚养能力。这也是说如果受赠人本身就没有抚养能力,那么他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客观不能,对于赠与人而言并不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也是赠与人行使赠与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履行所附义务已经构成单方面违约,赠与人当然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