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个人小额贷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许剑 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核心提示:个人申请无抵押小额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银行自己开办的针对商户或农户的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由保险公司做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用其自有资金开展的贷款业务。
个人小额贷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个人申请无抵押小额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银行自己开办的针对商户或农户的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由保险公司做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用其自有资金开展的贷款业务。
正规的贷款机构都有着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即使不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也需要审查贷款人的信贷记录、收入情况、工作或经营状况等信息,并且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方面有着严格的限定。此外,正规的贷款机构在放贷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进入贷款周期后按期还款。
贷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本地长久居住证明
3、若是单位职工,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以证明日后的还款能力,若是个体户申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件
5、婚姻状况证明。
6、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
8、其他所需资料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1、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2、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