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
作者:许剑 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21日
合同是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所以,合同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其次,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又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所以,是否履行合同就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合同要发挥上述两方面作用,前提是合法,不按照法律订立的合同,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没有法律效力。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