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注销流程和资料有什么?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