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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
作者:许剑 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04日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伤残鉴定怎么做  

首先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法院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鉴定结果不被法院认可。  

其次,鉴定机构选择后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因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的也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双方调解的还可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  

第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