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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徐灿:谁是造成李丽云母子命殒寒冬的罪魁祸首?
作者:徐灿 律师  时间:2011年03月02日
谁是造成李丽云母子命殒寒冬的罪魁祸首?
——我为肖志军所做的道德辩护
 
湖南男子肖志军因拒绝签字致孕妻母子丧命医院的故事对很多人来说是这个冬天最寒冷的一道穿堂风,因为它刺痛了他们良知。
20071121下午,22岁的年轻准母亲李丽云穿着整个秋冬都穿着的唯一的红色毛衣和一件起球的布满污渍的薄绒外套,在肖志军的携扶下从寒风中步履艰难地走进北京朝阳医院,据《南方周末》2007126整版以《孕妇李丽云的最后人生》(下简称《最后人生》)为题的文章报道:接诊他们的呼吸科主任杨汀看到的李丽云的状况是:呼吸急促、嘴唇发紫、吐黄痰、小腿肿的厉害。这是贫病之神吸吮一个鲜活生命最后一口的症兆,三个半小时后,李丽云告别了人世,带走了她最后一丝温度,也带走了一个还未面世的生命。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不陌生:医院、媒体、公众乃至李丽云的父母都将愤怒、责骂、唾沫丢向那个还活在世上的老“丈夫”,似乎他才是导致两条平均年龄不到11岁的生命殒落罪魁祸首,似乎是他的愚笨、乘张、偏执、冥顽不灵直接导致了这场灾难。而肖志军兀自蹲在电视画面的那个角落,时而絮絮叨叨反反复得地做着谁也听不懂的辩护或解释;时而仰天长嚎,任眼泪与鼻涕顺着老脸上绉褶的沟壑往下淌。也许,并不是大家听不清或听不懂他的辩解,只是舆论和讨伐之汹汹盖过了肖志军的声音,且大家已在内心的道德法庭上将其宣判死刑,根本无心再听他的任何辩解。
 
然而,造成这场灾难罪魁祸首真的是肖志军吗?笔者却不能赞同!
 
《最后人生》曾描绘他们夫妇的人生在北京这个大都市中是如何“向下、再向下”的。在有关报道中我们其实可以发现,今年圣诞前寒冷的冬季,李丽云只不过是又死去了一次。因为,早在4年前的她就曾想跳桥自杀,只不过那一次她可能带走的只有自己一条生命,而这一次她一下带走了两条生命;只不过那一次她只会像任何卑微的生命一样默默无闻地消逝,而不会像今天这样搅动全国亿万公众的良心……。
然而,如果那一次她真的死去,本质与今天有什么不同吗?
笔者认为没有!因为不论是哪次,不论是她主动或被动的死去,其直接原因都是因为人生的失败!更明确地说是因为是贫困,而不是肖志军不签字的固执。
 
还记得《最后人生》一文中肖志军讲的那个故事吗?当那年肖志军遇到要跳桥自杀的李丽云并拉住了她、往她手里塞了几百元钱并劝她不要自杀时,李丽云跟在已经离去的他的身后悠悠地说:“大哥,几百元花完了也会死的!”
 
我愿意相信这个故事,否则很难理解如今千夫所指的肖志军是如何将比他小十几岁“喜欢唱歌跳舞”“梦想成为演艺明星”的李丽云“骗到手”。我要说的是,肖志军并非一个“坏人”,抑或一个骗子,李丽云自愿随他生活,他必有他善良和可爱的一面。这点在《最后人生》中也有印证:在灾难发生前半个月,他们都在一家小饭馆作洗碗工,老板回忆说:“他总是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晚上还加班,把所有的碗全洗了才停手。他不让李丽云在水池边待久,李丽云就搬个板凳晒太阳。”和李丽云同舍的女工回忆说:“每天晚上,肖志军都在女工宿舍,帮李丽云洗完脚才去睡。”无需隐瞒,我读到这段文字时流泪了,顿时忘记了其他媒体塑造下的肖志军的丑恶。我觉得公众不应再苛责肖志军,贫困的肖志军已经给了李丽云一个男人在身处困境中所能的给予的全部的爱,因此,肖志军只是一个盲流,绝非一个专骗女孩子的流氓。
 
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肖志军不爱他的小“妻子”,更没有证据证明他曾虐待过她。《最后人生》说:“李丽云去世当晚,他抱着尸体,哭得撕心裂肺,不准医生把她放进停尸房的冰柜。理由是:她的身子还是热的,里面的孩子还活着……”
看来,对李丽云,肖志军的感情是真挚的,而且他也不吝舍他的感情,那么又是什么让肖志军如此吝舍他的一个签名呢?
众人皆认为这是因为他天生的愚昧、无知,是因为他乘张、固执的个性。笔者不以为然,笔者认为,如果说拒签此刻的肖志军之所以面目如此令人可憎,那是因为贫穷而产生的仇视、敌对、猜疑之魔在他身上附体,对他来说,室外那个灯红酒绿的喧闹世界与生活在底层的他是敌对的,至少是非友好的,因为在最后阶段连找一个只要能管吃住不要工钱的工作都不可得的他和这个世界的信任链早已断裂!
事实上,肖志军并非一个不尽责的丈夫,而是他没有尽责的能力。2004年,因企业改制,肖志军从他待了14年的国有企业只拿到了一万多元的补偿款便下岗失业了,虽然志向远大,可是他身无长物,除了当临时搬运工、洗碗工外没有其他生存技能。因此,虽然与李丽云“讨论家国天下激动之时竟抱头大哭”,但现实却逼得他们四处流浪,困居于平房、工棚,甚至露宿街头。因此,当肖志军抱着“我们只是来治感冒”的想法来到医院时,却被告知要立即手术。可以设想,身无分文却可能听说过时下的医卫行风、听说过医患纠纷、以及长达数十米账单等等层出不穷的故事的他,一瞬间该如何判断?在一个城市漂零于底层的他,面对平目对他只有轻蔑眼神的“上流社会人士”的劝说,他应该相信谁?被贫困之矛逼到人生角落的他因此可能有什么样的仇视、猜疑和不信任?我们这些“主流社会人士”真的知道吗?
反过来,我们也可以凭常识推测:他是真心希望或放任自己年轻的妻子永远离开自己吗?他真的不想看到自己的亲生骨肉鲜活地降世吗?我敢打赌十有八九的中国人不会做如此无情的肯定判断。那么,他究竟为何如此偏执?答案真的是《最后人生》一文引题所言:六天后,“面对李父律师,肖志军承认不签字是因未结婚,害怕承担责任”?
笔者绝不相信这是肖志军当时拒签的真实心态。
难道为人夫和为人父的责任这么沉重,使肖志军愿意以这个世上他最亲近的两个生命为代价放弃吗?难道肖志军是第一天知道李丽云怀孕自己将要做父亲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事发后几天时间里,因失去亲人而近乎颠狂的肖志军前后说了那么多自相矛盾、出而反尔的辩解的话,媒体和公众都不相信,唯独这一句?答案只能是:因为他们一直都在期待肖志军如此说,而肖志军的这句话让大家如释重负!
但是,为什么这个惨剧的责任承担者只是肖志军而非别人,比如医院,比如政府,比如社会,比如说我们自己……?仅仅因为他是这个三口之家幸存的当事人?仅仅因为那只最终没有落下的签字笔?
我想,事情绝非如此简单,可能大家这样期待的内心深层次原因是因为肖志军的自认能够让大家得到解脱,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为这个惨剧找到一个可以自欺欺人的答案;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找到一个实在的责任主体;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使他们被刺痛的良心稍稍安静!而且,(请注意:这是许多人更不愿承认的隐密的内心缘由),肖志军是那样的卑下、猥琐,由他自己承担责任是我们这个社会得以稳定的最好解决办法。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媒体一开始就将报道的角度和锁定到“男子拒签字致临产妻子死亡”这个调子而公众也愿意相信事实如此。至此,媒体险恶的用心乃至公众叵测的居心应该昭然若揭了!
然而,思想和动机的高尚与否且不论,如果是事实则肖志军罪责难逃!但是,不幸的是,这并不是事实!
——事实是事发前很长一段时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肖氏夫妇衣食无着、颠沛流浪,一家的生存状况和李丽云的健康状况一直处在危险的边缘;
——事实是惨剧发生前他们曾向当地居委会求助,而后者告诉他们:你们是湖南的,应该找湖南的驻京办;
——事实是肖志军的笔记本曾记满北京市妇联、北京市政局、北京市长热线、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救助站、北京多家医院妇产科等等电话,这是他打114查来的,他曾逐一打过却没有得到他希望得到的求助;
——事实是肖志军曾经拨打110的电话,因为那话著名的公益广告语是这样说的:有困难找民警;
……
指出这么多并非偶然的事实,我想大家不会再固执地认为李丽云母子的惨死是肖志军那只没有落下的笔所导致的必然了,因为在上述任何一个环节上肖志军的求助如果能够得到回应,李丽云母子就不会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告别人世!因此,如果说责任,那只是已经被推到死亡的临界点上的李丽云被肖志军因猜疑和畏惧而迟迟不肯落下的那只笔最后轻轻一推,落下了死亡的万丈深渊。肖志军的偏执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可以想象这个冬季是多么的寒冷,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和谐社会理由是多么的美好,而我们距这个目标距离是多么的遥远!
肖志军那张泪涕俱下的丑陋的脸永远被媒体定格在很多人的记忆里,可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丑陋呢?
《最后人生》一文中记录的最刺痛我的一幕是当李丽云的母亲事后来京第一次见到肖志军这位“姑爷”时的反映,她当时冲上去对这个鞋上粘满泥巴、穿着单衣站在零度寒风中的男子拳打脚步踏,哭喊骂道:“叫化子一样的男人哦,我女儿怎么会会你在一起!”而肖志军任她打,不躲不避。
这语言中的隐寓让我惊心动魄!是的,在李母眼中,这个叫化子一样的男子不配享受她鲜花一样的女儿的爱情。但是,叫化子就不配有性的要求、爱的权利吗?!难道人权的价值观没有普适性吗?换言之,难道我们在21世纪还需要按社会等级分配人的基本权利吗?
鲁迅说:“悲剧总是把人生有价值的撕毁给人看。”同样,大家为这次悲剧中惨死的李丽云甚感惋惜的是,豆蔻年华的她竟然许身给大她整整十二岁的卑陋的肖志军。
事实上,在我们这个时代,男女婚配年龄悬殊本不是什么稀奇现象,许多名流暮年拥得娇妻甚至被人们传为美谈。然而,落到肖志军身上就不同了,为什么?因为他是“叫化子”,换言之,穷人不配得到高质量的爱情!你生存的权利尚待争取,凭什么得到更高的享受。
我想大家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可是这阴暗的思唯一旦说出来便是诛心之言!
可是,我们这个社会对穷人除生存权以外的权利有多少考虑?有多少人文关怀、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呢?在我们目前普遍缺乏宗教敬畏的社会成员人格中又能觅得几丝慈善精神和悲悯情怀?
     至此,我想是时候回答本文题目的设问的,谁是造成李丽云母子命殒寒冬的罪魁祸首?是贫穷,也是我们的冷漠。
 
在本文完成的时候,窗外飘落起这个冬天北京的第一次雪,这是一个离圣诞不远的周末,在空气中已经可以嗅出浓浓的节庆气氛了。然而,笔者阴暗内心显露出来了,笔者偏要在这个时候,在都市里小资们张罗着过圣诞的这个空中飘着蜜的时刻,把你们自以为已经平静的良知搅动一番,用诛心的鞭笞把你们灵魂从温暖的蜗穴赶到凛冽的寒风之中——别以为李丽云母子即已逝,这个寒冷的冬季就已经过去!仔细扪心问一问吧:
——在这场在我们眼皮底下发生的惨剧中我们仅仅是看客吗?
——责任只应由肖志军一人承担吗?
——难道这样惨剧只有发生在我们亲人身上我们才会感觉到痛吗?
——对路边乞讨者我们是否应该继续捂紧钱袋说服自己他们都是骗子或者好逸恶劳者?
——我们平日真正关注过身边勿勿而去的穷人兄弟吗?
……
笔者认为,我们只有常常这样拷问自己,庶几乎,和谐社会的理想才会真正地与我们一步步接近!这也许就是笔者真正的居心所在了。
 
闻言李丽云父母或将起诉肖志军,本文权做笔者为其所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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