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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泰安市中级法院“1?04”持枪杀人案判决的质疑
(2011-03-18)
点击量:3867
据新华网报道:2011年3月14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泰安104持枪杀人案和德州1229案的两名被告人,被告人刘建军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刘建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报道称:被告人刘建军曾于1984年和1993年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刑罚。2011年1月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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