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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合伙经营协议
作者:孔骏熙 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微信: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微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股比例为: 。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股比例为: 。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______ _ __
乙_________ 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