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发展到现在,很多事情都在悄然地发生着变化,在农村也是如此。除了物质上,农村人的生活更好了,农村的面貌也一年一个样,农村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不断跟随时代的脚步,在不断更新。这些年来,农村人对离婚态度的转变,就是一个例子。 过去,人们思想受传统影响较大,很多人都视离婚为“洪水猛兽”,谈之色变。在笔者小时候,农村离婚的很少,这并不是说那时候农村人家家生活都很和睦,都是“五好家庭”。因为那时候,夫妻吵架甚至打架的事,并不少见,甚至有人三天两头闹矛盾往娘家跑。但那时候离婚的特别少,一大原因就是人们对离婚难以接受。不管什么原因,无论是男方家,还是女方家,都觉得离婚特别丢人。但是到了现在,一方面人们更加重视自己的幸福,不愿在婚姻中将就,另一方面,整个社会也逐渐能够接受离婚了,不再瞧不起离过婚的人。因此,即使在农村,现在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 但离婚从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涉及到的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都十分棘手。
如果说夫妻双方离婚时,为了孩子,还能做出妥协的话,那分割财产很难有人愿意让步。不少离婚的,为了多分财产而矛盾不断。不过,根据婚姻法新规,有以下几种财产,离婚时是明确要给男方的,女方可以不用争。
1、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现在结婚,很多女方都要求在城里有房子。如果说在婚前,男方就全款买了房,女方没有出一分钱,那么,等到离婚,这房子跟女方没有关系。这一点跟以往并不一样,以前有规定说,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共同使用一定年限,就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最新的婚姻法相关规定中,已经没有了这样的说法。
2、农村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一般都是登记在户主名下,而户主基本都是男方。因此,离婚后,对于宅基地,女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再说,宅基地是村集体免费分给农民使用的,只能分给本村集体内部,女方离婚后,离开了本村集体,自然也不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男方父母去世,遗嘱给男方的财产。男方家里父母有人去世,继承的财产,在离婚时视不同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有遗嘱明确财产只给男方继承,那这就属于男方的婚内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出现离婚时,女方也是不能带走的。
4、男方的工伤补偿款等。工伤补偿款,是用来给因工受伤者恢复用的。如果出现离婚,也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5、婚前男方父母买的车、房。婚前男方父母买的车、房,跟婚前男方自己买的车、房子一样,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进行分割。
6、婚前男方的个人物品。离婚时,夫妻两方的个人生活物品,都归个人所有,如衣物、包等,不管价值如何,不会分割。离婚永远都不是第一选择,而应是万般无奈之下的最后一个考虑。如果真的要离婚,也一定要懂一些有关离婚的知识,防止吃不必要的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