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教你认清“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面目
作者:钱丹 律师 时间:2011年10月31日
教你认清“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面目
办案过程中,经常有人询问,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底起什么作用,如果不服应该怎么办,在解答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认识,所以今天写篇文章,一起了 解下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据此,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经当事人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若当事人没有确凿的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实践中,有个别交通管理人员因业务知识、实践经验限制或者接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而做出了与实际不相符的认定。
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管理部门的而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的内容,并逐项审查,如果不服,在接到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
1、首先看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人员有没有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应资格。
现行法律法律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经验的交警,经培训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工作的交警经培训合格后取得处理交通事故资格证书,可以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另外,事故认定书应由两名以上交警人员做出。
2、看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事故发生后10内做出,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认后5日内做出,因此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超出时限,可以认定其在程序上违法。
3、审查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是否恰当
4、判断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中是否保障了事故当事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