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如何取证证明夫妻一方存在第三者
作者:钱丹 律师 时间:2011年11月09日
如何证明夫妻一方存在第三者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第三者的,属于在夫妻关系存息期间存在过错,另一方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但索赔是需要证据的,即证明一方通奸、非法姘居或第三者介入事实的证据。实践中常常困扰着当事人的一个问题是:这些证据材料应当如何收集?一般来说要收集这些证据还是比较困难的,要证明对方有通奸、非法姘居或者第三者介入的事实,必须借助一定的手段或则采取一定的方式,常见当事人的处理方法是跟踪或拍照、录像等手段,有时候借助私人侦探来调查。虽然这些方法取证也能达到目的,但我对上述方法不太赞成,就拍照或者录像而言,这里隐含着一个风险,那就是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就有可能因一场离婚官司而陷入另一场侵权案件,而且根据《证据规则》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行规定的方法而取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拍照、录像或者委托私人侦探搞调查一旦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将来打官司将这些证据提供给法院,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非常小。在此,给当事人介绍一种方法,那就是把握时机,报警处理,捉奸在床,然后将警察笔录提交到法院,很多当事人不理解,认为警察也能管包二奶包二爷吗,回答是否定的,夫妻一方出轨警察当然解决不了,但是,警察有打击卖淫嫖娼的职责,这就要求当事人在报警时注意掌握一定的火候与说话技巧。这个只能自己把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