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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泰安警方办案存在三大误区?
作者:马家强 律师  时间:2015年09月26日
泰安警方办案存在三大误区?
原标题:一个特警退伍兵的分析:泰安警方存在三大误区 来源:网络
案情回放:20101229日,德州市德城区发生一起杀人案。14日上午1120分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和岱宗坊派出所民警在协助德州市德城区分局侦查人员到案件嫌疑人之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时,当民警亮明身份,准备入户时,两名犯罪嫌疑人隔防盗门开枪射击。犯罪嫌疑人将3名民警、1名协警打伤后,抢劫一辆过往汽车逃跑。
接警后,泰安警方启动应急预案,在全城布控堵截。犯罪嫌疑人在驾车逃窜过程中,为逃避追捕,先后持枪抢劫、换乘4辆过往车辆。期间,开枪打伤2名驾驶员,并不断向追击民警开枪射击。民警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车辆围堵在泰安市泰山区文化路中段。民警用警车撞击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致其无法行驶,但犯罪嫌疑人仍坚持持枪、持刀拒捕。经搏斗,民警当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另一嫌疑人在绝望中自杀。缴获双管猎枪一支,自制小口径手枪一支,匕首一把,小口径射击运动弹180枚,猎枪弹7发。
据现场图片和新闻媒体的报道,本人认为泰安警方英勇可嘉,但这种处置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且造成平民和警员如此高的伤亡,起码有三大误区。
误区一:思想上麻痹,轻视了对手,没有事先外围走访
在协助德州警方上门排查时,德州方面肯定将调查对象及案情进行过仔细的通报,从案情上来看,案情重大,必须要高度重视。而泰安警方并没有重视,从派出协警和辅警前往,就可知泰安方面把这次任务并没有当成重大任务处置。据报道,出警时没有佩枪。在敲开门时,缺乏起码的警惕性,竟然被对方拿枪隔着铁栏射中。且在排查前,没有在附近居民中进行预先走访摸底,如果走访摸底,很可能就可查出屋中近日多了客人,而此客人很有可能就是罪犯,就不至于发生这么突然的遭遇战,而措不及防。
误区二:街市上任意阻拦,造成平民伤亡
不法之徒抢夺汽车逃窜时,没有按处突的原则进行,而是在闹市进行警匪追逐大战。这其时就是处置闹市持枪突发事件中的大忌,这样做的后果必然导致平民甚至是警员的伤亡。正确的作法,应该是制定方案,将犯罪分子引入偏僻地带,或者群众比较少的地方进行布伏,设置障碍。从报道来看,警方除了在闹市阻拦持枪罪犯外,且设置的障碍没有起到作用,被逼无奈采用汽车或人肉盾牌,这是一种蛮干。
误区三:刑警装备不足,实战训练不足
泰安刑警的装备不足,在处理突发涉枪案件时,没有做好警员个人防护,在处置类似案件的日常训练过少,没有将街市中的复杂环境考虑进去。
说明:网络诗人朱光兵:原武警特勤退伍兵,曾参加多次防恐处突特别任务,荣立二等功二次,曾一枪制敌,当场击毙二名恶匪。
原标题:一个特警退伍兵的分析:泰安警方存在三大误区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