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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泰安高新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2015年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马家强 律师  时间:2015年09月29日
泰安高新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2015年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原标题: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泰安高新区法院网
高新区2015年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院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从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牢牢把握平安新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于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注重发挥好财产刑的作用。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司法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动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依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妥善处理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纠纷,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金融投资安全,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等案件,加强对民间借贷等金融风险研判,准确把握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界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着力畅通“绿色通道”。自觉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劳动就业、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等各类案件,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依法审理涉及拆迁补偿、农村土地改革等方面的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涉及社会弱势群体案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部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构建联合调解、委托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格局,促进多调联动机制顺畅衔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积极促进法治建设。自觉把促进法治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立足司法职能,推进社会各项事业进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公权制约功能,通过审理行政案件,依法维持合法行政行为,坚决纠正违法行政、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深化司法建议、联席会议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机制,促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把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结合起来,在全社会促进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