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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东平县法院案例:汽车撞上晒粮石发生交通事故晒粮村民被判担责
作者:马家强 律师  时间:2015年12月17日
东平县法院案例:汽车撞上晒粮石发生交通事故晒粮村民被判担责
泰安市村民有咨询能不能在马路上晒粮食的问题,泰安交通事故律师向大家推荐以下案例,可以解答相关疑问。
原标题:宝马车撞上晒粮石 晒粮村民被判担责来源:东平法院
《泰山晚报》1126日讯(记者朱后廷)村民在路边晒粮,一辆宝马轿车经过时不慎撞上围挡粮食的石头进而发生爆胎,双方由此引发矛盾。近日,东平县宿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宝马车主状告晒粮农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记者了解到,国庆节长假期间,在北京从事建筑行业的颜某驾驶宝马车行驶至村民梁某晒粮的某乡村公路路段时,由于避让不及,轮胎撞上梁某放置在粮食周围的石头,导致爆胎。事故发生后,颜某下车与梁某理论要求赔偿,但梁某认为是颜某自己开车撞上的石头,和自己无关因此拒不赔偿。无奈之下颜某报了警,虽然公安机关多次调解,但因梁某态度强硬,颜某无奈诉至法院。
  东平县法院开庭当天,主审法官通过查阅案卷、询问双方当事人后分析认为颜某应该并不在乎这2000元的车辆损失,起诉主要是想通过法院要个“说法”,便尝试当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庭首先对梁某路边晒粮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该行为存在的巨大交通安全隐患。随后梁某表示同意赔偿,但自己经济困难,2000元的赔偿数额太高,自己无力承担。考虑到梁某年事已高,主要以种地谋生,法庭在批评教育梁某的同时争取颜某的谅解。最后,颜某作出让步只要求赔偿600元,最终本案得以顺利调解。
东平县法院提醒,每年农忙季节,乡村地区占路打场晒粮现象普遍,由此给过往车辆、行人带来了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有时甚至还引发一些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晒粮者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东平县法院案例:汽车撞上晒粮石发生交通事故晒粮村民被判担责 原标题:宝马车撞上晒粮石 晒粮村民被判担责来源:东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