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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是否购买保险、(如要购买)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购买保险后、保险期间内)是否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拒绝继续支付保费并要求退还已交保费,对于这些,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借款人均有选择权,作为经营者的光某银行、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借款人的选择设置任何障碍,否则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
公开数据显示,案外人温州翼某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期、持续地实施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本案被申请人宋某实际是温州翼某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同伙,其平时以纯粹的中介人之名义出现,暗地里却帮助州翼某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实施非法放贷以及套路贷,进而以债权转让为名将自己包装成债权受......
一、借款人的已还款总额早已超过本金金额。借款人曾持续向某某消费金融公司还款,已还款额早已累计至204291.9元,明显已超额还款,已还款总额高出本金4291.9元。由此可见,本案确实存在应还未还本金,但不是借款人应还某某消费金融公司,而是某某消费金融公司应还借款人,故某某消费金融公司第一项有关应还未还本金的诉讼请......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
有部分证据足以证明,或者综合全案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待证事实的,可以对待证事实进行认定。 但是,某某人寿保险公司举示的每项证据均不能证明涉案保险合同成立,综合全案证据也不能证明涉案保险合同成立。更有甚者,对涉案保险合同成立之事实确认、对投保人不诚信之道德评价,是一审法院通过诱导式发问、篡改投保人一方陈述......
一、法律事实是由证据来证明的,在无保险单、保险合同等有效证据证明本案借款人与人某财险南宁分公司存在合意的情况下,人某财险南宁分公司径直主张其与借款人签订了保险合同,属于虚构事实;二审判决支持人某财险南宁分公司关于保险合同成立的主张,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在无合意的情况下,人某财险南宁分公司出具保险单,仅......
原告用以证明P2P网贷实际发生的事实有所谓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以及转账凭证,但前一组证据在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目的等方面均有问题,后一组证据在关联性、合法性、证明目的等方面均有问题。 所谓网络借款电子借条这一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目的等问题,具列于下。 【关联性】该份证据的证据种类为电......
涉案网贷平台翼某贷公司形式上是P2P网贷居间服务商,为社会不特定的出借人与社会不特定借款人两方提供信息交换和资金撮合服务,但实质上是非法机构,打着开展P2P网贷居间服务的旗号,一头非法集资集合社会不特定人的资金,另一头非法放贷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将非法集资所得资金或自有资金出借给社会不特定人。 翼某贷公司......
李大贺律师:自2019年8月20起,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就已经取代了贷款基准利率,自2020年4月20日起一年期LPR长时间稳定在3.85%,按照民间借贷四倍高限计算,最高才至15.4%。从最初2019年8月20日4.25%到后来的3.85%,再到2021年12月20日的3.8%,再至如今的3.7%,一年期LPR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按照民间借贷四倍高限计算,......
对借款合同的签署,需要通过手写签名(针对纸合同)或者电子签名(针对数据电文、电子合同)完成,而数字签名与合同是否签署问题毫无关联。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数字签名,是指利用特定算法对电子数据进行计算,得出的用于验证电子数据来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