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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采用尖端高效的公司运作模式,构建了现代型的管理体系,强调团队精神。针对社会经济不同法律领域,集中各领域专业律师,组成专项服务部门,整体配合,实现高效、品质服务。推行国际服务标准,以体现本所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这种先进的运作模式不但可以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别是可以为客户提供最适当、最有效的服务,从而实现本所客户至上、服务专业的宗旨。为了达到最佳的服务效果,开野律师事务所特聘请内地、国外及港、澳、台法律专家、教授、权威人士担任本所高级顾问。诸位业界专家将对本所承办的各法律事项进行业务指导,最大可能地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管理保障
本所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手段,优先管理;
建立了内部网络工作平台,构筑了案件综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案件管理问题,实现对案件的冲突检索、收案、办案、质量和完成等情况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内部网络平台的使用,构建了电子化的知识沟通及共享渠道,保证了律师间内部交流的快捷畅通;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益,实现了全所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高效管理。
质量保障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所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由7种质量管理制度组成:
1、案件收办审批制。所内律师承办案件必须录入助理平台,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收案手续。此举确保律师不私下收案、不超律师执业范围收案;
2、主协办律师制。要求每件案件必须配有一名主办律师和一名以上的协办律师共同办理,重大案件建立项目小组承办;
3、项目负责制。每一项目均由一名合伙人主管,复杂疑难的法律事务则由相关律师组成律师工作组或专业小组集体研究,必要时由顾问团予以支持,以保证服务的品质;
4、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利用集体的智慧和团队的力量;
5、跟踪服务制。收案后,本所注重对整个办案过程跟踪控制,防止出现程序失误;
6、投诉与回访制。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对律师办案质量进行反馈,力争精益求精;
7、案卷归档制度。通过规定必备的归档内容,对办案质量进行反向控制。
资源保障
本所具有经验丰富、素质优良、恪尽职守、密切合作的律师团队及广泛的社会资源、坚实的外援系统、形成资源整合的优势。可以通过对广泛社会资源的整合,形成了坚实的社会后援支持系统,保障所代理的案件能实现既定目标,确保了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提供诉讼、仲裁、法律咨询等服务;
代理国内各地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海事法院及其他法院的行政、刑事、民商诉讼;
代理各地劳动仲裁、商事仲裁、国际仲裁等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注册登记、财税审查、资产评估、见证、公证、代理书写各类法律文书;
担任私人法律顾问,承办企业、个人投资项目法律风险预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