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在婚外调查中如何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权?
作者:毕丽荣律师 时间:2014年04月28日
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合乎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也就是说,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则不构成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和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必须具备侵权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为、损害后果,以及非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单纯地了解他人的隐私,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随意加以扩散、宣扬或者用于其它非法用途,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也不能算侵害隐私权。毕律师提醒大家注意隐私权的保护,毕律师电话13538963887 在线咨询
Email:316559223@qq.com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毕律师的网址:www.blr887.com
执业证号:14401201011304792
地址: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TR Law Firm)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6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層 、10層(郵政編碼:510623)
积分:4007076奖章:5点击量:718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