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宪政争论,我一直不愿意多说话,不是对此无话说,而是有些话不愿意说,一则因为对社宪派中许多人物我个人历来敬重,我相信这些人是支持中国宪政转型,支持社会进步,并对于现实维护中国普通人民的权利真心真意的,他们的这种基本价值取向使我对他们论述中明显的蛮横、市侩、小动作和五毛式逻辑很难采取直白的批评态度;再则,因为官媒反宪的持续高调言论已经对他们的理论给予了清楚的批判,已经证明所谓社宪的论述是根本没有现实依据的。然而,最近几天,看到社宪派一些代表学者阿Q式地宣布自己胜利了,我觉得有些话还是说明为好。 社宪派非常洋洋得意的第一个神话是:他们提供了一种中国宪政转型的现实可操作路径,而他们口中的所谓泛宪派和普宪派是不顾现实的理想主义者,同时他们自己很褒义地称呼自己为现实主义者。这种文革式的标签手法本来不值一驳,但考虑到不熟悉知识分子小动作的大众很多真为其所动,所有有必要简单反驳下。 49建政后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49年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颁布,现行《宪法》为1982年颁布,超过60年时间,撇开宪政学的理论和逻辑问题不谈,社会主义宪政实践的经验证据在哪里?关于苏联和前东欧、朝鲜等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当代法制史也摆在那里,他们坚持认为社宪绝对可行的经验证据何在?宪政研究也是现代社会科学的分支,需要以现实的观察和历史事证的实证研究为基础,一种没有丝毫经验证据支持的“就是好,就是好”似的仿语录口气的论断怎么站得住? 社宪派所抨击的所谓普宪派是从历史和现实的观察入手,而所有社宪派的立论都是以一厢情愿的“如果怎么怎么样”、“假如能如何如何”为前提,一个把立论放在“如果”上的论述却指责对方不是现实主义者,而是空谈误国的“理想主义者”,这在思想和学术上是诚实的吗?很显然,在这个歌问题上,社宪派并不诚实,因为,任何以如果为前提的理论,都是在描述一种理想和应然状态,才真正是所谓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也是在自我循环论证,也就是自说自话。 中国宪政和法治百年转型路途多舛,因此当代人都有所谓可行性焦虑,社宪派是最集中体现这种可行性焦虑的。当人们指出他们逻辑上和经验上的根本缺陷,他们就开始用可操作性的策划话语来为自己辩护,并向一切宪政的蛮横反对者那样指责论敌“激进”,因而会扼杀中国社会以较和平方式转型的可能。也许这是无意的,但实际上这已经形同向权力告发论敌是颠覆了。可笑的是,他们真正的论敌是官媒最近的明确宣示:人家已经从五不搞到七不准,再明确不过地指出专政体制和宪政不容了,但他们绝不敢看这种明确的反论,还是抱着可操作几个字原地打转。这种可笑的迂腐背后其实是一个基本的理论勇气问题:是谁在几十年中持续和有系统地压制社会发育、在有采取各种软硬手段打压关于公共问题以及制度革新的讨论呢?是所谓普宪派,还是专横和霸道的权力是社会不能更和平和稳定地转型的原因?指鹿不可以为马,社宪派的策略话语不能以颠倒黑白和为虎作伥为代价。 社宪派大多是法学人士,对第二国际代表的修正主义社会主义派别不熟悉,这情有可原,问题是,以北欧和欧洲左翼政党的活动来为专政背书,这在理论上就不是无知,而是故意扭曲了。欧洲左翼政党在理论上与专政和暴力革命论有天渊之别,而指导今日中国政治的基本理论正是在否定伯恩斯坦和考茨基以来的欧洲左翼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的前提下确立的。在这一点上,他们反倒不如杨晓青们更具有理论的诚实。 社宪派的大佬们经常以英国光荣革命的历史为自己背书,指责说普宪派没有妥协的精神,因此不理性,但他们肤浅的英国史知识使他们忘记了两件事:其一,1640年的战争和查理二世复辟后的血腥,以及,其二,1688年,当七密使化妆抵达荷兰时,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犯下了叛国罪,而且,奥兰治亲王入侵时率领着500艘战船,1.4万精心准备的士兵。詹姆士二世妥协了,因为英国军队放下武器,不愿意再为天怒人怨的昏庸暴君打仗。社宪派制造的最有欺骗性的理论就是所谓妥协的美好愿景,问题是,稍有政治史常识的人都知道:真正带来历史更迅猛进步和较小代价的妥协,实质上是权力者在社会和反对的压力下选择了妥协,而不是要本来保卫正当权利的一方牺牲原则和基本权利向专横的权力妥协。那不是妥协,那叫苟延残喘。宪政的权利之最后支持就是人民革命的权力,也就是自己选择自我管理形式的权力,否认这种权力而能站立的宪政理论,中外迄无踪影,相信社宪派也照样不能开创先例。 上述关于妥协的基本澄清也适应社宪派的临时论据:越南。越南的宪政发展动态正是权力垄断者为全民族利益主动向全民开放权力,并庄严给予宪政承诺的结果,而不是社会向权力妥协的结果。这些历史和当代进程与中国的现实情况目前为止,尚没有任何相似和相关之处,这些社宪派的大教授,对于这样基本的理论认知都会出现问题,这是令人震惊的。 社宪派有意制造的另一个混论是激进问题。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6年慈禧太后颁预备立宪诏,1907年设宪政编查馆,1909年重申预备立宪,而辛亥到1947的宪政和宪政法治历程史实班班可考,今年是2013年了。如果在2013年的今天,公开说出要真正的宪政,要法治,要在中国实现真正宪政转型,这些明确的要求就算是不可恕大罪的激进,就会招致社会毁灭,那么,我想,亿万如我一样的中国人,不会害怕戴这一顶激进派的帽子,而且也应该很乐意戴上这顶帽子。同时,如果社宪派是对权力和阻碍宪政者如此体贴,那么,我也不了解他们孜孜以求的宪政和落实宪法权利到底是怎样一回事!所谓普宪派从来没有否认社会进步是一个需要时间、耐心、汗水和累进的历史进程,我们只是想表明,宪政与专政的路南辕北辙,由专制进化到宪政需要本体论的跳跃,而不会在平面自然抵达。 社宪派意识到自己理论的苍白,所以有时就抛开任何严肃的讨论,拿所谓革命的血腥吓唬公众。且不说,他们故意不提的现状的血腥是如何惨烈,中国现代史上,革命的血腥和残酷本不是宪政和国家政体改变的必然产物,而是源自外来的意识形态布尔什维革命的样板,以及这种外来的社会大革命模式与中国传统社会糟粕的结合。即以中国自身现当代历史来说,1911年的革命推翻两千年皇朝政治,并不以流血著称,而1927年北伐和重建统一国家的战争流血也远不如其后的两党内战。1978年,中国率先在斯大林体制国家开始大规模社会和经济政策转变,但并没有导致社会大混乱,大倒退,反而造就了今天很多人引以为傲的经济成就。革命=玉石俱焚=血流成河=社会万劫不复,这种来自历史上布尔什维运动的革命幻觉,并不能真正阻止和延缓社会政治根本变革的需求,相反,只能体现论说者的肤浅和不成熟。事实是,无政治原则和制度的根本变革,中国当代才真正每日血流不止,泪水滔天! 至于社宪派说现行宪法关于一党执政的条款反映了现实政治力量对比,这已经使一种严肃的理论讨论堕落到成王败寇的势利喧嚣。执政党当年的胜利并不仅仅是武力的胜利,而是以对社会和历史的承诺为主要政治武器的,并在这种承诺下成功运用武力,就事实而论,枪杆子本身是什么也出不来的,否则,就不能解释失败者为何失败,因为他们当年也是强大的枪杆子拥有者。所以,今天的宪政要求并不是新极左份子所说的什么推翻打到,而是直接地要求执政者兑现历史承诺,选择自新和复兴之路。当然,选择的权利在他们自己,但人民并不能因为他们怎样选择就需要隐晦或短缺自己的基本要求。按社宪派的实力理论,819、突尼斯和埃及都是无法解释的奇怪现象。我知道你们会例举利比亚和叙利亚了,好,在利比亚和叙利亚坠入内战的深渊之前,是谁持续制造社会的撕裂?是谁在冲突爆发后无数次不屑一顾地背叛了对话和缓解机会? 法律的科学和实践当然是一个高度专业性的领域,社宪派也经常以这种钱秀才专利“银桃子”的姿态清高地对普宪派的意见不屑一顾。问题是,今天中国的宪政讨论也好,中国宪政转型也好,尽管需要宪法学家和法律专业的意见,但这更是一个现实政治的运动,而现代宪政的精髓正是要在充分的全社会公共意见交流和博弈的基础上,重新立定社会的最高契约,因此,如果,当代中国的宪政问题只能是那几位动机高尚的(我对他们推动中国宪政转型的动机从不怀疑)教授们的事业,那么,这种宪政又如何能获得亿万因权利被剥夺而苦熬苦撑的中国人的支持?没有这种支持,所谓宪政,能靠几位教授的奏折和论文从天而降? 关于社宪的神话已经谈得太多了。再说一遍,主张社宪的人们,虽然我激烈地不同意你们的意见,但我真诚地向你们历来为社会进步和宪政实现所做的工作致敬。你们的论说是站不住的,但这无妨我给予你们应有的历史尊敬。我也真心希望你们认识到,时代变了,几个同行关起门来,坐在漏风的象牙塔里挣工分、数交椅的思想时代过去了,听听窗外的声音吧。 |
来源: 作者博客 | 来源日期:2013年6月5日 | 责任编辑:郑现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