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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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100%) |
二级(90%) |
三级(80%) |
四级(70%) |
五级(60%) |
六级(50%) |
七级(40%) |
八级(30%) |
九级(20%) |
十级(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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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疾 赔 偿 金 |
城 镇 |
846580元 |
761922元 |
677264元 |
592606元 |
507948元 |
423290元 |
338632元 |
253974元 |
169316元 |
84658元 |
农 民 |
355500元 |
319950元 |
284400元 |
248850元 |
213300元 |
177750元 |
142200元 |
106650元 |
71100元 |
35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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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Ih)为基数,属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4%;属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2%。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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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亡 赔 偿 金 |
城 镇 |
42329元×20年= 84658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42329元; 75岁以上的42329元×5年=2116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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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民 |
17775元×20年=35550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7775元; 75岁以上的17775×5年=888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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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抚 养 人 生 活 费 |
城 镇 |
无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6731元×20年=534620元 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26731元; 75岁以上的26731元×5年=1336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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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民 |
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12309元×20年=246180元 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12309元; 75岁以上的12309元×5年=615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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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 |
5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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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暂) |
75125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7562.5元(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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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 抚慰金 |
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的赔偿标准为2000-20000元,赔偿义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赔偿标准为10000-200000元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达到重伤、伤残、死亡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