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在此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项非诉法律业务,为企业的运行保驾护航.
律师在十多年的工作中.一直秉承客户至上.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的原则.在处理案件中细心并准确地确定当事人的诉求.以自己的经验为当事人的诉讼制作方案.因诉讼的角度与适用法律的不同.直接影响案件的胜败.尤其对于一审判决败诉案件.律师均能很好把握.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最大化地保证了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曾被大连多家街道办事处聘为社区法律服务顾问.为社区居民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并参与街道.社区.法院联手对辖区案件的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并受邀为<新商报>.<大连晚报>等报刊读者法律咨询专栏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
对于企业单位的法律服务一直坚持多沟通.勤联络.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法律漏洞.避免损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