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开设公司老板必须知道得五个数字!
作者:张向锋 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8日
目前开设公司的条件放松了,好多朋友都想共同开设公司共同创业。在公司设立时,作为股东、老板需要必须知道五个数字背后的法律涵义。
一、第一个数字是67%
共同开设公司,某个股东出资要占有公司股权的67%,这个股东就是对公司形成绝对控股。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享有67%及以上股权的股东,有权决定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减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等全部公司事项,就是形成了对公司绝对控股。
二、第二个数字就是51%
某个股东出资占有公司股权的51%,这个股东就是公司相对控股。这个股东单独不只能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但他可能作出上述决议之外其他公司决议,所以是相对控股。
三、第三个数字就是34%
某个股东出资占有公司股权的34%,这个股东就对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享有有一票否决权。但对股东会其他决议无有一票否决权。
四、第四个数字就是20%
成立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最低限。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五、第五个数字就是10%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低于百分之十的股东不具备这样的权得,只能共同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