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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作者:黎阳兵 律师  时间:2017年05月05日
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案例: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双方履行与接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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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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