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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获得赔偿?
作者:李萃 律师  时间:2012年06月12日
许多伤者会问,交警部门该做的事情我都做了,医院住院治疗也差不多终结了,可这钱要什么赔呢?
下面本律师就如何获得赔偿进行具体的阐述,有两种方式:一是调解,二是诉讼。如何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解决方式?哪一种解决方式适合自己呢,下面我就调解和诉讼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
1、调解与诉讼的利益分析
我们经常在医院碰到一些病人或家属,一见面就表明态度:我们想和解,不需要你们律师来打官司。甚至还有的当事人打电话咨询“我想找对方和解或调解,对方一直不接我电话,你们有没有办法要求对方调解?”听到这样的话语,我们只能会觉得很惋惜。因为:
第一、双方当事人并不具备调解的共同意愿基础,调解只是伤者的单方意愿。要调解,必须双方自愿才可以,如果一方不愿意,剩下的选择:要么放弃权利,要么通过诉讼维护权利。
第二、伤者把律师的作用简单的理解为打官司。其实在我处理的案件里面,有大量的案件我是通过调解策划,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所以,是调解还是诉讼,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调解结案的好处是:快,一次性了结。弊端是:钱少,无精神损害抚慰金,无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按户口所在地的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另外,和解后如伤者有遗留问题,则无法再行解决。例如:我有个当事人伤者,股骨粉碎性骨折,调解时为伤残十级,调解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伤者拿到6万后一年,因股骨头坏死需要重新住院治疗并置换骨头,结果伤者很快花光原来调解拿到的6万,还自己借款数万元置换骨头。最后要车方再拿钱时,车方拿出调解协议,上面明确的写着,车方和伤者从此债权、债务两清、互不相欠。伤者后悔不已。
诉讼的好处是:钱多,有时比调解多数倍;简便,当事人只需在起诉时及拿赔偿款时钱两次字就可以了。如伤残有遗留问题,还可再次诉讼解决。弊端是:时间长,快则两三个月,慢则要半年以上。
另外,伤者要注意以下调解陷阱:
情况1、伤者与车主未通过交警部门,私下和解金额比如为3万元(包括全部医疗费),车主从保险公司那儿获得的赔偿额为6万元,那车主因你受伤倒赚了3万元。
情况2、伤者作出重大让步与车主签订调解协议,车主支付一部分款项后从此杳无音信,伤者即使起诉也损失很大。
情况3、伤者与车主在法院审判过程中调解,未拿到钱就签字了,结果找不到车主,执行也无法到位。
情况4、伤者与车主及保险公司调解,结果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远远超过了调解所得的赔偿金额,伤者最后只能自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