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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石晓冬律师简析“无证女司机三次碾轧女童案”
作者:石晓冬 律师  时间:2015年04月23日
2015420日下午,广东佛山禅城区扶西水果批发市场内,一女子开车撞倒一个2岁女童后,不仅未停车,反而倒车、再前行,导致女童身体三次被碾压,目前生命垂危。事发后,肇事女子并未逃离现场。不久,警方赶到,将女子带走,经证实,系无证驾驶。
首先,本案女司机无证驾驶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违反了《道理交通安法》第十九条,系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本案中如果导致小女孩重伤及其以上后果,将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如何评价女司机的反复碾轧行为?该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特别恶劣情节”,不会导致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如果第一次撞住小女孩没有造成重伤,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首次撞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至于撞人后又反复碾轧行为,要结合当时车况及具体场景中肇事者对该行为的意识辨识力和行为控制力来判断:意外?过失?故意?

    最后,安全驾驶,警钟常鸣!一旦肇事致伤亡,不逃逸,积极救助、竭力赔偿,才是对自己真正的救赎。以上观点只是基于律师本人对案件有限的了解而发表的,任何人,在法院宣判其有罪前,都是无罪的,心中默默祈祷本案中可怜的小女孩早日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