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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卖房人在过户后不迁走户口怎么办 (2012-07-17) 点击量:23634
不过,房子买到手至今,卖方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去,四年来他多次和卖方交涉均无结果,以至于房子买了四年,石先生的户口仍然迟迟迁不进来。 当时在交易二手房的时候,他也发现卖方的户口还在这套房子里,当时和卖方作了约定,一方面扣留了2000元房款作为尾款,另外一方面也让卖方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大意为二手房中的户口......
2008年7月27日,买房人马先生与卖房人徐女士及其女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马先生出资100万元,购买徐女士及女儿的房屋。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徐女士及女儿应当在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2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迁出原有户口,否则每逾期一日,则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赔偿金,直至原有户口迁出时止。 房地产......
2008年2月上旬,王女士将名下的某号房屋,以105万元价格出售给刘先生。合同还约定:每逾期1日,应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在售房补充条款中还记载:“双方应于交房当日至物业管理处办理物业更名手续;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迁出该房屋原有全部户口;若违约,刘先生有权不支付房屋1万元尾款。” 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刘先......
方某夫妇承租宣武区某处公房一套,育有女儿方甲和方乙。方某夫妇分别于2003年贺2004年去世。方甲和方乙的户籍都在承租公房处,方乙自1985年结婚后即搬离承租公房在他处居住。方甲户籍于2000年迁入承租公房处并居住至今。方甲于2009年10月向宣房公司门申请将自己变更为公房承租人,宣房公司以其未经方乙同意为由不予变更。方......
苏州孙心远律师 公房原承租人死亡 (2012-07-17) 点击量:1772
朝阳区三里屯的某直管公房为王某承租,2001年王某去世,王某之妻张某于2003年去世。王某与张某生有一子一女,分别为王甲及王乙。王某去世后,房屋的承租人未予变更,房屋租金一直由其子王甲交纳。2006年通盈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王甲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中所列被拆迁人为(乙方)王甲(王某已故)。另......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不能撤销 (2012-07-17) 点击量:2242
2008年6月,小胡和小蔡协议离婚,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就住房问题达成协议,约定小蔡将其名下一套尚未还清按揭房贷的房产赠予小胡。两个月后,小蔡又签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将上述住房补偿给前妻小胡,在该房过户变更手续办理前,不转让、不抵押、不赠予他人,直到具备过户条件后无条件过户给小胡。然而后来,小蔡却违......
受赠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
在房地产交易中,赠与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原告小黄与被告老黄是亲属关系(伯侄),曾分别住在南海区盐步沙冲唐家37号混合二层房屋的一楼和二楼。2002年被告将其所有的第二层房产赠与给原告,被告妻子作为该产权的共有人未提出异议。原、被告到南海市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被告将第二层房屋交付原告使用。被告至今没有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老先生拥有东城区一处四合院,共有房产17间,2001年,老人在世时与大儿子办理了房产赠与公证,将全部房产赠与给大儿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2002年,老人病逝,老人共有两儿两女,大女儿后得知四合院已经赠与并全部转移至大弟名下,大女儿认为父亲生前患有精神疾病,根本不具备行为能力,如何能将全部房产赠与大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