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夫妻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如何办理手续呢?婚姻家庭律师网的北京离婚律师就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1.夫妻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2.夫妻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3.夫妻双方都在......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一种民事合同,是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合同,这种补偿应当理解为对每一户的补偿。一般而言,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应当书面委托一个人代理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事宜。部分被征收人即使没有亲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只要补偿协议没有遗漏对这部分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法院一般都会判决该征收补偿协议......
当今社会中男女没有经过婚姻登记而产生同居关系的相当多,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在社会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的现象,男女双方在相处到一定阶段后,因感情的发展转而通过同居的方式来加深对彼此的一些认识,那么在这样同居关系没有处理好的情况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一些矛盾,同居的一方或者双方因矛盾的加深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
根据以往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离婚前不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只有在离婚时,夫妻财产才能得到分割,即便夫妻某一方已经在转移财产、制造认为债务或者造成经营性企业亏损假象,或者还正在漫长的离婚诉讼中,或者夫或妻一方有病另一方不支付医疗费,或者接到法院不准离婚的第一次判决距离第......
一位离婚案件当事人王先生(化名)的咨询。情况大致是:他与女方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昌平的房产,后双方于2010年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并未对该房产做约定,仅是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将该房产过户到了女方的名下。2011年双方又复婚,但也许是因为性格确实不合,王先生目前打算再次起诉离婚。而问题......
一起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婚姻案件。虽然对方的离婚财产线索众多,但在本离婚律师的认真工作与仔细核对下,不仅向法庭证明了其6个银行账户的存在,还在这些银行帐户的基础上又发现了新的对方的重要银行账户。情况大致是:我的当事人王先生(化名,原告)与女方感情不和并委托本律师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鉴于女方......
郭女士(化名,被告)与刘先生(化名,原告)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前交往过程中,男方资助女方20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大兴区房产,房产登记在郭女士一个人的名下。现在刘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法院要求离婚,并以上述房产是双方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要求分割。对于该案中的房产归属问题,虽然我国......
一位前来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女士。她与前夫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年前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就分割了房产、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这位女士偶然听说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可以分割。为此,她找到男方要求分割男方名下的十几万元住......
一位前来咨询离婚问题的尚先生(化名)。他与女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数月,目前打算尽快离婚。然而,在与对方进行离婚协议谈判时,女方却要求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让尚先生净身出户。不仅如此,女方还附带提出了两点要求:1、让尚先生自己列出名下的全部财产清单供进一步讨论离婚问题使用;2、让尚先生自己提出离婚后......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一方当事人拿出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以证明某些案件事实的情况。对此,凭本离婚律师多年办案的实践经验认为:法官对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均持非常谨慎的态度,而且在仅有短信证明某些关键事实的情况下,法官很少直接予以认定,往往还要结合其他证据和生活经验进行认定。具体来说,法官在面对短信证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