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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哥仨非法生产395箱假“阿尔卑斯”棒棒糖受惩罚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1年11月13日
市无业人员潘斌伙同妻弟表兄,在没有取得意大利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就在郑州招募工人,擅自生产包装假冒“阿尔卑斯”系列棒棒糖395箱,涉案总价值达88085元。10月17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犯罪案件,被告人潘斌、黄存胜、杨昆被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罚金5万元;2万元;2万元。
    现年33岁的潘斌系郑州市无业人员。2009年,潘斌来到郑州“万客来”食品城做食品批发,但因为没有经验,一直没有赚到什么钱。一个偶然的机会,潘斌从一个客户嘴里得知,“阿尔卑斯”棒棒糖销路好,利润高,在打听了棒棒糖的制作工艺后,潘斌便起了生产包装假冒“阿尔卑斯”系列的棒棒糖牟利的邪念。
    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份,被告人潘斌决定生产包装假冒“阿尔卑斯”系列的棒棒糖牟利后,租用了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杨楼组一废弃的厂房,并购置了设备和原料,同时让妻弟杨昆(29岁)来加工厂全权负责财务、原材料的入库及成品出厂的管理,让表兄黄存胜(44岁)来加工厂全权负责生产管理。随后,潘斌在没有取得“意大利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就在当地招募工人,开始生产加工“阿尔卑斯”系列棒棒糖,并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份销售至郑州“万客来”食品城135箱,价值30105元。
    2011年1月13日,新密警方接群众举报后将被告人潘斌、黄存胜、杨昆先后抓获,并当场查获的成品260箱,价值57980元。案发后已退违法所得5万元。
    据悉,在执法人员查获此窝点时,潘斌等人购买的两台包装机正在紧张工作,地上灰尘弥漫,包装机器上也沾满污垢,而做棒棒糖、包装纸、编织袋等生产原料则随意地堆放在地上,环境之差连执法人员也大吃一惊。
    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斌、黄存胜、杨昆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