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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房屋买卖趋于规范 强制律师陪购是否可行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2年04月30日
律师陪购,确切地说来,应该是指律师代办权证这一房产法律消费服务,即由律师对购房中的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核,而非单纯的“律师陪同消费者购房”服务。据了解,在境外委托律师代理负责购房早已是惯例,而在上海,这一服务的对象明显以境外人士为主,代理的也大都是总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高档房。 
  据悉,上海对于这一律师陪购的问题还仅仅处于调研阶段,究竟是否会写入条例还是未知数。因为,这不仅牵涉到行业垄断的问题,同时,随着我国法律制度与规范的日趋完善,业主权利已经能够逐渐得到有效的维护。此外,房产纠纷的日益专业化,更决定了即使律师陪购硬性介入,也不可能完全解决所有的问题。 

  因为一旦将律师陪购变为硬性规定,那么首先必须面对的就是有关行业垄断的限制。事实上,购房的“陪购”并不仅仅限于律师,只要购房者有需要,建筑师或是相关的经理人公司都可以介入。而如果强制购房者在购房时必须有律师陪购,无疑与目前的国际惯例有所违背。据了解,新加坡已决定将从2004年开始取消房屋买卖中律师陪购的惯例,这正是防止律师陪购成为行业垄断的最好代表,而且这在未来将是个发展趋势。  

      买房大事自己把关还是邀来智囊团?
  其次,如今我国有关房产买卖的法制已经越来越规范化,不仅房产开发商前期的资格准入和资金的投入都有着政府的严格把关,管理也有了相当的规范;而且近来新房屋交易登记条例的出台正是有效保护业主权利的证明,像以往常见的一房多卖的情况,其出现率已经开始大幅下降。所以,如今的购房者可以不必对以往购房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着太多的担忧。 

  此外,即使律师陪购真的成为了硬性规定,也不能完全有效解决如今房产买卖中的纠纷。因为如今的房产纠纷,尤其是今年所出现的问题有了新的特点,与过去的传统性问题已经完全不同了。以前,房产纠纷主要集中于开发商无资质,或是土地权属不清、资金短缺、质量不合格等,而这些传统性的问题在今年已经基本有消失的趋势。取而代之的,是业主们在入住房屋后所产生的诸如采光权、住宅周边环境享有权、空气质量权或是小区规划的变更等纠纷。这些已不单单是在陪购阶段进行合同约定就能够解决的,已经超出了一般法律规范,而需要建筑设计的专业人士介入才可能解决。 

  同时,对于一些人认为在购房时有律师陪购,可以避免发生“省小钱花大钱”,其实这一担忧也是不必的。因为从今年法院所审理的房产案例来看,虽然数量的确有所上升,可案件的标的却是在不断下降。以前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标的很常见,是因为这些案件大都涉及到退房与补偿的内容。而现在,有关退房的案例几乎没有,大都是迟延交房或是窗户平台不整之类的纠纷,标的只有几千元到几万元,相对来说,业主们付出的费用就不可能很高。可对于消费者而言,若必须有律师陪购,其费用反而会多支出。 

  因此,由以上几点来看,在目前强制推行律师陪购其实是行不通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律师陪购所带出的附加费用,买房人也未必会乐于支付,特别是那些房价不高的中低价房。 

  从之前广东律师代理购楼制度的推行来看,其实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是因为在律师行业中,专门从事房产方面的律师本就不在多数,所以很容易出现服务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据悉,今年在上海就有消费者因为请了陪购律师,花费数千元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而提出投诉的。另外重要的一点,则是眼下的大多数购房者,其实并没有相关的房产法律消费意识,也就是说市民们对于律师陪购制度的不熟悉,从根本上就导致了律师陪购强制推行的不可能。 

  “以前没有将相关的律师陪购列入硬性规定。而目前对于具体情况,我们还不是很了解,也没有就律师从事房地产业务是否列入硬性规定进行讨论。”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同时,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也给出了类似的答复。 

  “因为律师陪购是有偿服务,要靠市场来决定其发展情况。而将其写入硬性规定的一刀切做法,显然是不具有可行性的。购房者请律师,说到底还是一种消费行为,就像不可能规定消费者去买指定的东西一样,我认为政府不会强制实行律师陪购的。”有律师表达了自己的否定观点。 

  《广东省房屋交易实行律师代理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审查卖方资格合法性;指导买方起草买卖合同;代表买方办理买卖合同登记;跟踪商品房建设进展情况;协助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协助买方收楼、协助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等十项内容。“该《暂行规定》只是倡导而不是强制实行委托律师购楼,这只是体现出一种态度,即欢迎购房者邀请律师介入房屋买卖,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广东的做法主要是受到国外法律界做法的影响。在美国等国家,由于法律规定的房屋交易程序很复杂,非专业法律人士的购房者很难弄清楚相关的规定,这就促成了律师介入房屋买卖的局面。估计从实行《暂行规定》以来,虽然带律师购房的人比以前多了起来,但在购房者总数中,平均仍然达不到10%的比例。也就是说,在一百个购房者中,大约只有六七个人会有律师陪伴,而在这些人中,自发邀请律师陪购的购房者又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造成主动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购房者不是很多的现状,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购房者对这种市场行为本身的质疑:律师陪购的收费标准怎么确定?由于陪购律师的疏忽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该怎么办?这些问题的不明确使一部分想找律师的购房者望而却步。 

  记者随机采访的若干市民中,多数表示买房子特别是购买二手房时,律师陪购很有必要。但是当谈到平均在2000元以上的收费时,极少数人表示愿意花这个钱。据了解,目前本市还没有相关规定明确律师提供房地产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而一般的律师事务所一手房购房全程法律服务大多2000元起价,二手房购房和预售商品房转让则为3000元起价。 

  一些律师却不认为这样的收费标准过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房地产交易的标的很大,而且交易过程中律师要做的事情很多,如证实上家身份、产权情况、开发商资质、甚至物业维修基金等等细节问题,律师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的。相对于劳动时间和几十万元的标的,几千元的服务费用应该说不是很高的。反过来说,几千元相对于购房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损失,还是相差甚远。 

  而对于谁来约束律师的陪购行为,由于陪购律师的过错给购房者造成损失怎么办?有律师表示,购房者大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因为每个执业律师的都有“执业风险保险”,因为律师过错造成的损失,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核查实后,商业保险公司会为购房者提供理赔的。而且,相关管理部门也会对有过失的律师记录备案,并视情节作出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