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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问题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2年04月30日
选择取得备案证明的经纪机构。消费者在买卖二手房前要选择已取得住房局下发的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经纪机构,除了要求经纪机构提供备案证明外,还可通过“石房网站”首页“诚信档案”进行查询。   同时,要明确经纪机构的代理项目、费用明细以及如何支付佣金等情况,并保留交易过程中与对方、经纪机构各项来往书面材料。
  地产经纪机构服务合同应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经纪机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执业经纪人员签名和所在单位盖章;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查对《房屋所有权证》信息。消费者应查验所要购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所记载的产权人与出售人的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房屋属于共有产权,则需要了解房屋共有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和办理交易登记时,房屋所有权人如不能到场,需出具经公证或见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在此基础上,对于房屋是否出租,出租人是否有意购买此房,是否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搬出;户籍迁移情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是否拖欠;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是否设定抵押限制等也应进行了解。
  购房者与中介打交道还是要多留个心眼儿,自己要通过向权威机关多方求证,来证实中介的话正确与否。例如:房屋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银行等等。再就是多向几位已购房的朋友请教,如果无法求证的就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尤其是明确违约责任。
  另外,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