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苏州孙心远律师 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2年07月16日
日前,一名工会主席来电咨询,单位想聘用一批临时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法》是否规定了合同的最短期限?
天津劳动律师建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可以与职工签订期限为三个月(甚至三个月以下)的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后年休假问题
求助内容:职工来电表示,去年年底单位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作需要未休年假。职工咨询自己可否要求单位给予年休假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