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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作者:
孙心远
律师 时间:
2012年09月17日
根据《
劳动
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
劳动
者建立
劳动
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
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
劳动
关系的
劳动
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
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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