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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将推进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联动改革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2年09月17日
打开某省物资局下属企业的退休职工田某的账本,他从2007年退休至今虽然退休工资翻了一倍,但是他的生活仍不宽裕。“退休这一年的工资是800元,五年涨到1620元,比我们同时期在部队分下来的战友们,人家都4500多,一个人赶仨。”田某这样说道。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有人士认为,可以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过渡,直接启动改革。对改革可能存在抵触情绪的是以学校和医院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
职业年金的制度设计要一起宣布,不要分出三六九等,一起参加改革,让这些人感觉到待遇水平没有下降。
      “对于缩短企业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的问题,我国已经连续八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的调整幅度达到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说,“这一问题去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已经做了原则的规定,现在已经在五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将来我们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要完善这一制度,到合适的时候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同时他表示,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开始倾斜,这使他们的待遇水平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又有所增加。但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退休待遇差的产生是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不同所造成的。
     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时还表示:今后将破除养老金企业和事业单位双轨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