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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公司转走了,法人也换了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4年01月07日
公司要转让给别人,连同员工一起,法人已经更换,只是公司名称暂时还是用以前的。请问我们能否得到原公司的补偿金?
 
律师解答
 
如果我的理解没有差错,应该是你所在的公司的股东把股权给转让了,那么公司股东的变更,一般而言对公司的存续和经营没有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也不存在需要变更解除的问题,既然劳动合同是存续的,那就不涉及经济补偿的问题,除非新的股东来了,非要解除劳动合同,那才有补偿。
 
从法律上讲,新股东对原员工的工作年限是一种继承关系,也就是如果解除和终止原员工的劳动关系,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要从原员工入职之日起进行补偿。
所以,新老股东之间应就员工劳动关系存续和补偿问题谈妥,否则对新股东是不利的。因为新股东不能以自己刚接手,以前员工的补偿问题可以不管为由不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