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不限购”的房子有陷阱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4年04月25日
在国家对楼市宏观调控的情况下,限购作为一项广泛使用的行政措施的确对购买者有所限制。精明的开发商就在这方面打起了主意,在市场上,一些所谓的“不限购,不限贷”的房子也颇为吸引眼球。
上海房产律师友情提示:购买所谓“不限购,不限贷”的房子须谨慎,这些房子其实并非住宅,在土地使用年限上以及流动性都有问题。
比如,有这样一个 “酒店式公寓”项目。这个 “公寓”离地铁站很近,楼下就是商铺。这40多平方米的空间经过设计师布局后,感觉一点也不局促,储藏空间不小的壁柜也设计得巧妙,需要休息时可以把藏在柜子中的隐蔽床拉下来。另一个70多平方米的样板房则更是一副居家的装饰布置,尤其是卧室摆放了一张大床,铺盖着温馨的床品。
这个楼盘你见过吗?有没有感觉它有点不伦不类?明明是办公用房,却偏偏要往住宅那里去包装,宣传上只着重讲交通怎么便利、环境怎么好、商教文卫配套如何的全,却对项目的商业产权属性很是避讳,只说 “不限购”。这个项目如此宣传,显然会把相当部分居住需求的购房者 “噱”进来。
再比如,某开发商在郊区打造了一个大型市镇。这里有着江南水乡的气韵,又兼具时尚感 ,整个社区与天然河道贯通,建有游艇码头、滨水绿化、景观亲水平台、小桥流水和错落有致的人行步道。据我们的了解,把这里的房子买来作为居住用的人也有不少,而开发商把样板房也做成了度假别墅的样式,但焦先生明白这里毕竟属于商业产权,产权年限短不算,水、电、煤、电话等等都按商用计算,而且房子在后续转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要比住宅高,这些都需要购买者综合考虑。
类似的商用楼盘不在少数,情况也差不多,开发商把商用房包装成住房的样貌,打出“不限购不限贷”的旗号,有的自称“酒店式公寓”,而有的又叫 “公寓式酒店”,听得人云里雾里。
上海房产律师特别提醒: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早在2012年7月就联合发文,对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楼等相关概念做出解读。在官方解读中,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70年,酒店式公寓的特殊性在于酒店式的管理,但其本质上仍是住宅,属于限购范围;公寓式酒店属于旅馆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旅 (宾)馆,土地使用年限40年,其特殊性在于按照公寓式或者单元式房型进行设计建造,但本质上仍是酒店,不属于住宅,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分套销售;而公寓式办公楼属于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如果土地用途按照商业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用途按综合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公寓式办公楼的特殊性在于建筑结构上按公寓式或者单元式进行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适合向小型企业出租、出售,本质上是办公楼,不属于住宅,不属于限购范围。
事实上住宅性质的 “酒店式公寓”在市场上量很少,毕竟土地性质是住宅的话,开发商更乐意把项目做成销路更畅的住宅类产品,而产权为40年的 “公寓式酒店”因为不得分套销售也不会很多,目前开发商对外销售的绝大多数产品其实都是公寓式办公楼。显然,开发商和中介刻意回避 “办公楼”的称呼,是想乘住宅需求大的机会把房子卖得更快更贵,而作为消费者则要谨慎,千万不要被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