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婚前彩礼返还问题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4年06月01日
婚前彩礼返还问题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正因为如此,不少农村家庭夫妻离婚时,对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存在很大争议。这次司法解释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群众意见最多、最集中又最难统一的就是彩礼是否应当返还问题。
以下是婚前彩礼返还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婚前彩礼的法律性质及返还问题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彩礼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该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婚前给付一般与缔结婚姻有关。(2)从给付金钱的数额或者实物的价值上进行考量,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3)彩礼的给付,都是非自愿的,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4)彩礼给付、接受的主体往往不局限于男女双方本人,给付方包括男方及其父母兄姐,接受方同样包括女方及其父母等近亲属。(5)彩礼主要归女方娘家...全文>>
◆相关知识:
◇婚前彩礼返还的条件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全文>>
◇婚前彩礼返还的情形规定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正因为如此,不少农村家庭夫妻离婚时,对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存在很大争议。这次司法解释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群众意见最多、最集中又最难统一的就是彩礼是否应当返还问题。
我们在《解释(二)》第十条中采纳了多数人的观点,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全文>>
◇彩礼能否返还?
正因为彩礼数较为巨大,各方对是否收受彩礼的观点不一,所以不少夫妻离婚时,对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存在着很大争议。男方认为自己如果不要回彩礼岂不是人才两空?女方认为你不要我了,还要我退彩礼?那我不是白跟了你那么久?
我国法律对是否收受彩礼既不反对也不干涉,但在《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如下三种情况男方可以将彩礼收回:第一、给了彩礼但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全文>>
◆相关链接:
◇婚前彩礼不用退还
因缺乏感情基础,新婚夫妇婚后三个月后离婚,离婚后双方因结婚时的彩礼是否该退还闹上了法庭。日前,琼中县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了这宗离婚案件。据了解,该院还是首次受理这类有关涉及彩礼返还请求的离婚案件。
今年1月份,杨女士经他人介绍认识蒙先生。一个月后,杨女士与蒙先生就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婚前缺乏相互了解,造成杨女士与蒙先生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难于共同生活。为此,杨女士于今年5月份离家...全文>>
◇婚后两日即回娘家 婚前彩礼适当返还
2004年7月6日,原告王艳芳诉被告张永恒离婚纠纷一案,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王艳芳与被告张永恒离婚,原告王艳芳婚前个人财产归原告所有,原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返还被告现金3000元。
原告王艳芳与被告张永恒于2001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2003年元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二日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原告即回娘家居住至今,原、被告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有婚前个人财产,原、被告无婚后共同财产...全文>>
◇结婚不满一年离婚婚前彩礼是否能要回
网友提问:
结婚不满一年离婚婚前彩礼是否能要回
结婚妻子结婚部门一年,妻子提出离婚,婚前彩礼是否能要回,婚后买的房子怎么分配,还有房贷
律师回答:
彩礼可以适当返还,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可以要求房屋的所有权继续支付房贷...全文>>
◇婚前彩礼在离婚时能不能要回?
对于一年多前写了一篇《婚姻不成的彩礼处置》一文,小作研究。现又看到有网友提及此一问题,乃在介绍彩礼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并将拙作一并帖出,以启发思路。
在婚约期间的互相馈赠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日常交往的馈赠,例如送朵花、送件衣服之类的;另一种就是俗称的"彩礼”。对于日常交往中的馈赠,属于赠予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所有权即已转移,是否另行达成合同进行返还完全依赖于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自然不需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