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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车祸多人受伤 能否分别起诉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4年06月12日
我哥前段时间开车撞伤了3个人,现在3个伤者里还有人没有完全康复,但康复的那个人已经起诉索赔了,他们说要分别到法院去起诉
我想知道,同一起事故里的伤者(互相之间是亲戚关系)可以分开来起诉吗?我哥是否只能一一应诉,而不能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北京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伤者完全可以分开起诉。
如果伤者在差不多的时间段内起诉,张先生的哥哥也可以要求法院合并审理,法院有权作出是否合并审理的决定。

    如果第三者为一人、或者多人,但总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情形下,合并审理或者分别审理均不影响保险公司应赔偿给第三者的保险金数额。但是,第三者为多人,并且第三者损失总额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分别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可能影响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的保险金数额。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诉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分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三者(受害人)在起诉时往往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