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长期施暴遭妻子起诉离婚 丈夫怀恨刺死岳父被判死刑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4年06月18日
据《新闻晨报》报道,妻子不堪忍受丈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丈夫对此不满,在一次争执过程中,用刀刺死岳父、砍伤妻子。3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沈某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她,不堪忍受家庭暴力
去年7月6日凌晨3点多,疲惫的阿美在派出所作笔录。就在3个小时前,因言语不和,她遭受了丈夫沈某的一顿拳脚。“他平时喜欢喝酒,酒后经常打我”,和丈夫结婚十几年,阿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因不堪忍受这种生活,阿美在做完笔录后的第三天,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带着女儿一起回娘家居住。沈某对阿美这样的行为非常不满,多次给她发短信威胁,“我向你保证一定杀了你,信不信无所谓”,“今天我叫你死,你不死我死”。
2013年7月底,法院开庭审理了两人的离婚案件。庭审过程中,沈某承认喝酒后会殴打妻子,但不同意离婚,而阿美则坚决要求判决离婚。
他,怀恨于心致一死一伤
离婚案件开庭后的第二天上午11时许,心怀不满的沈某拿着事先准备的30厘米长的尖刀,到阿美工作的超市附近守候。阿美一下班,沈某就跟随着来到阿美父母家的楼下。沈某不让阿美上楼,两人起了争执,阿美父亲看到情况,就下楼劝阻。
未曾想,在劝阻过程中,沈某持尖刀对年近七旬的岳父胸部等处猛刺数刀,接着对阿美的头面部等处连砍数刀,导致其岳父当场死亡,阿美头面部、左上臂、右腕部等多处受伤。
后经鉴定,阿美父亲被沈某用刀刺戳胸部等处造成心脏破裂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阿美面部单条疤痕长于5厘米,构成重伤。
两个多小时后,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
被告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
法院审理认为,沈某系预谋作案,其持事先准备的长约30厘米的尖刀,连续捅刺年近七旬的岳父胸部、妻子头面部等处,致岳父当场死亡,妻子构成重伤,从其捅刺的部位、力度等来看,足以反映出其具有杀人的故意;沈某从小习武,应当明知持尖刀捅刺人体要害部位会导致的后果,结合其曾威胁如若离婚,将杀害被害人阿美及其家人,故辩护人关于沈某系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本案虽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沈某到案后尚能如实供述作案事实,但考虑到被告人长期对被害人阿美实施家暴,严重摧残被害人身心健康,其作案动机十分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及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故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对辩护人的相关量刑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为此,上海一中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沈某当庭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