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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迟到的工钱终于等到了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21日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需要一定的赔偿。
  农民工为讨要工钱 守着老板的车两天一夜
  15名农民工堵住欠薪老板面包车欲讨薪,可欠薪老板却一直未现身。虽然后来众多民工奔走于劳动监察、法院、派出所等部门,以期通过正规途径解决问题,却仍然讨薪“无门”。昨日,郑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主动介入此事协调,15名民工最终领到了总额为1万元的工资,被“暂扣”数日的面包车也恢复“自由”。
  民工借自行车气筒
  给面包车打气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和民工代表张永柱取得联系。“俺的事,现在没解决不说,面包车也被民警开走代管了。我们只好露宿街头了。”电话中,张永柱无奈地说。
  赶来的庙李镇派出所民警说由于个人纠纷,民工无法处置面包车,考虑到车主拖欠工资,他们将把面包车暂管。“为了不损坏车,我们借来自行车气筒将面包车的气打上了。”张永柱说。
  劳动监察介入
  欠薪老板现身
  近两日,记者一直拨打欠薪老板郇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昨天上午,电话竟意外接通了。电话中,郇某说自己躲着民工实在是被逼无奈,“干活的建筑公司一直欠我钱,所以没法给那些民工钱。现在。我正在郑东新区cbd外环的建筑公司要账呢!”
  昨天上午,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介入此事。该支队张国庆支队长说,按照规定,针对个人之间的欠薪纠纷,他们不予受理。在投诉时,民工必须搞清楚欠薪的单位,而前天民工前来投诉时都未能提供。但考虑到欠薪民工的实际情况,他们将特事特办,努力协调此事。
  随后,张国庆支队长打电话给欠薪老板郇某,了解了民工当时干活的工地名称和建设单位,随后要求其来劳动监察支队处理此事。中午12时许,欠薪老板郇某在劳动监察支队“现身”。
  郇某说,近几天,他一直在当时干活的工地讨要工程款,也急得团团转。昨天上午,他再次到建筑公司讨要工程款,对方仍拖着。后来,他拿着当天报道工人欠薪将他面包车围困的报纸给对方看,对方害怕事情闹大,最终给了他钱。“既然要到了钱,我就把欠的钱还了。”他说。
  民工喜领工资
  面包车获“自由”
  下午3时许,众民工终于领到了工资,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次能要到钱,多亏了劳动监察部门和大河报。”民工代表张永柱激动地说。
  领钱后,众多民工和郇某随后赶往庙李镇派出所取车。在众多民工作证下,郇某被暂扣的面包车终于恢复“自由”了。
  张国庆支队长说,这件事也反映出几个问题:民工们在工地打工几个月,竟不知道所在工地的建设单位,也拿不出在工地干活的有效证据,这反映了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淡保
  对此,他提醒说,农民工到建筑工地打工,要尽可能了解建筑劳务单位的情况,同时主动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劳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记录好自己出工考勤和自己所完成的工作量,以备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时有据可查。
  对于一些工地把一些工程项目发包给“私人包工头”的,农民工要主动提出查看工程承包协议或劳务承包合同,搞清楚上一层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的具体名称,这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请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