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员工后如果重新聘用合同能生效吗?
辞退员工后,如果对员工重新聘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如何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辞退员工后,如果签订的聘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需要双倍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