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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企业裁员赔偿的计算标准及合法裁员
作者:孙心远 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裁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组的;
  (二)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裁员时,应优先考虑以下职工:
  (一)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的;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
  三.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
  (五)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
  (六)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七)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